湿疹的分类有哪些
来源:兰州北大皮肤病专科发布时间:2012-11-30
湿疹临床症状变化多端,但根据发病过程中皮损表现不同,可将本病分为急性、亚急性和慢性三种类型,兹分述如下:
一、急性湿疹,湿疹引起的皮肤损害表现多形性,一般包括红斑、丘疹、丘疱疹、水疱、糜烂、渗出、结痂等。自觉剧烈瘙痒,皮损多形性、红斑、丘疹、丘疱疹或水疱密集成片,易渗出,境界不清,周围散在小丘疹、丘疱疹,常伴糜烂、结痂,如继发感染,可出现脓包或浓痂。处理适当则炎症减轻,皮损可在2~3周后消退,但常反反复作并可转为亚急性或慢性湿疹。
急性湿疹及时治疗是很容易治好的,但是湿疹也易引起反复。临床上也常见到由急性湿疹转移为亚急性或慢性湿疹。
二、亚急性湿疹,当急性湿疹炎症反应缓解,但仍是剧烈瘙痒、红肿。整个病变以丘疹为主,间有轻度糜烂,少量渗液、且伴有少许结痂或鳞屑、则可称之为亚急性湿疹。倘若病性迁延不愈者,可演变成慢性湿疹;如果处理欠当,症情迅速恶化剧变,还可逆转为急性湿疹。
三、慢性湿疹,常因急性、亚急性湿疹治好后反反复作而转为慢性湿疹,还可见于急性湿疹反复在同一部位发生,较终转变成慢性湿疹。慢性湿疹好发于四肢,如手足、小腿、肘窝、窝等处,分布也多对称。
皮损常是局限型,呈皮肤增厚、浸润彰明、往往成苔藓样变,色素沉着屡见不鲜,境界分外清晰。患者常诉说剧痒难忍,遇热或夜幕降临时尤甚。病情缠绵,经年累月难得治好。在此期间,如局部治疗处理欠当或饮食刺激性食物,可使慢性湿疹急性发作,这时其临床表现如同急性湿疹。
兰州北大皮肤科温馨提示:湿疹危害巨大,应及时进行治疗。湿疹总使人瘙痒难忍,剧烈的瘙痒给患者带来较大的,甚至严重影响其正常的工作、生活,长时间治疗不可以导致精神萎靡,烦躁及精神因素障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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